「理學院興理科學獎學金」申請
一、在學學業成績優異
1.申請條件:114學年(上、下學期)之學業成績皆
80分(含)以上,無任何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者,檢附
註冊組申請成績單正本。
2.推薦名額(非保障名額):物理系學士班每年級1名、物理系碩士班5名、博士班1名、奈米所碩士班5名。
3.審查標準:研究生(碩、博士生)將以從事之學術研究,例如研究成果、對外發表之paper或對實驗室的貢獻度、創新度等研究成果為優先考量,需註明於具體事實表格中。學士班學生若有相關研究成果等其他優異事蹟,也請一併說明於具體事實欄位。
二、熱心服務:
1. 擔任校級或系學會幹部並對校內活動有具體貢獻者,檢附相關具體事證。
2. 推薦名額:1名 (物理系及奈米所)。
三、在學學生家境清寒者 (檢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證明)
欲申請者,請於115年
8月10日(一)下班前將理學院興理科學獎學金申請表及相關資料email至
nchuphy@dragon.nchu.edu.tw 或送至系辦公室。
下載:
國立中興大學理學院興理科學獎學金設置要點
理學院興理科學獎學金申請表(Application Form)
註:申請獎學金獲獎者須出席受獎典禮,時間為115年
10月30(五)上午10至12時